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马江领张坤远记者周勇)近日,赵某、薛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9月,来余姚打工的湖南人赵某贪便宜,从李某处低价购得摩托车一辆。10月1日,摩托车被余姚市公安局民警查获,经鉴定系赃车,遂对赵某处以拘留7天的处罚。赵某出拘留所后,决定以此为由敲诈李某。
10月16日,赵某伙同同事贵州人薛某一起找到李某,以其出卖赃车导致自己被公安机关拘留罚款为由,要求李某赔偿3000元,并进行了威胁。李某答应次日赔钱。10月17日,赵某、薛某从李某处取得2000元,随即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