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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骗你没商量 此诈骗案60余起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11 01:44:1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 鹤 龚 宣)今年以来,国家加强宏观调控,银行纷纷紧缩银根,商业贷款门槛增高,与此同时,居民手中资金不断增多,因存款利息较低,导致大量民间资本寻找投资渠道,民间高息借贷屡见不鲜。而高息借贷在带来高额回报的同时也引发大量的诈骗案件。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本市由此引发的诈骗案件60余起,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为此,我市有关部门提醒市民小心民间借贷引发的诈骗。

  从我市发生的多起案件分析,诈骗嫌疑人往往先分几次向受害人借取少量资金,并在规定时间内返还本金并附上高达5-6厘高额利息,以获取受害人的信任,然后以做生意或金融投资急需资金周转为借口,骗取大量资金。民间借贷案件具有许多共性,如诱惑性大,借款人或融资人承诺高额回报,往往是银行同期利息的数倍;民间借贷往往在公民之间私下进行,初始阶段往往不被他人所知,管理及执法机关无法预知,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多以借条形式出现,有的根本就无借条或其他凭证,一旦出现纠纷,债权人难以维护合法权益,维权十分困难;欺骗性强。借款人往往隐瞒真实情况,花言巧语迷惑债权人,千方百计将债权人的钱弄到手。

  针对目前发生的多起案件,相关部门提醒市民,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视为高利借贷行为,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人民群众投资要通过正规途径,尽量到正规的金融机构融资、拆借,自觉抵制高利贷等非法行为;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或公司许诺的高额利息回报,防止上当受骗;一旦被骗,立即报案,积极提供线索,为公安机关抓获罪犯赢得时间。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