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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5600余户个体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11 01:44:08
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陈金宝)海曙区国税局积极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月销售货物在起征点5000元以下的个体户免征增值税。
据统计,海曙区今年有5624户个体户享受了这一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约1350万元。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主要分布在郊区和集贸菜市场,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开办的便民服务店。
【编辑:庄伊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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