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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入侵造成年损失1300亿生态灾难严重
稿源: 新生代调查(成都)  | 2007-12-11 17:01:10

第四部分

危机下的脆弱防线

本刊记者孙晓筠报道

“外来生物”听起来是一个很可怕的名词,但事实上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农业部科教司司长张凤桐介绍,我国目前已经查清的外来入侵物种是288种。外来外来入侵物种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对于物种入侵,我国目前是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防治。但法律法规的不完整以及多部门协调的分工合作,却让我们的防线在与外来物种的战争中显得十分脆弱。

分散的法律规范

我国已经先后5次修订过关于外来物种检疫对象的名录,目前也正在进一步修订过程中。不仅如此,包括农业部、林业部等各种专业部门也经常公布新的有害物种名单。可以说各专业部门、科学机构一直都在竭力防治消除外来物种的危害,然而随着各个专业机构纷纷设立自己的检疫标准与检疫名录,以及各个专业部门的工作方式与针对对象不尽相同,在近年来的外来物种检疫与防治上,却又出现了新的矛盾与防治困难。

四川农业大学一位专家介绍说,目前,我国尚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外来物种管理法规,由于立法分散,操作性上不免要打折扣,更没有建立外来物种引进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治理机制及跟踪监测机制。关于物种入侵的法律主要散见于《环保法》、《海洋保护法》、《农业法》、《渔业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不仅过于分散,不成体系,而且其规定过于原则,针对性和操作性均不强。

如《环保法》虽然涉及到了环境生物的保护,但却并未明确提出外来物入侵及其防治的问题。几经修的《农业法》在64条第一款中加入“从境外引进生物物种资源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或审批,并采取相应安全控制措施”,但时至今日,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外来物种档案分类管理制度及定期调查的跟踪监测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外来物种防治的内容都仅仅集中在对病虫害及疫种的检疫上,对于风险评估制度、跟踪监测制度及综合治理制度都鲜有涉及;对于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目标、程序、手段等也均未涉及。

无奈的专业机构

利用普通的网络工具,可以轻松地搜索到关于“菟丝子”的不同解释与介绍。在详细完备的资料中,甚至可以找到其拉丁学名为Cuscuta chinensis Lam,英文名为China Dodder。关于其在植物学与中药界的描述与图片,也不难从网络世界获知。

可是,在中国国家环保总局下属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办与生物安全办提供的“生物多样性信息交换所”专业网站中,无论是输入可入中药的“菟丝子”,或是危害性严重的“日本菟丝子”,都无法从中国外来入侵特种数据库中得到任何信息。

为了表示对“外来生物”的关注与严肃对待,国家环保总局一个曾经以“转基因生物与环境影响”为主要工作职能的办公室,正式更名为“生物安全办公室”,又名“生物多样性保护处”。处长张文国在谈到这一点时表现出了一丝无奈:“当初我们的工作重心就在转基因生物上,对于外来生物入侵这一块工作,我们确实并没有太多的经验与能力去兼顾。”

虽然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办公室,但是这个隶属于自然生态保护司的机构,并没有对林业、农业、渔业等行业部门的领导权。用张文国的话来说:“人家没有义务向我们汇报工作,我们也没有权力检查别人的工作。”这也就导致了成立已经数年的生物安全办公室,至今能提供的一份关于中国的“外来生物入侵”的分析报告,还来自2003年。

不过在这份分析报告中,已经明确表示中国遭受到了严重的外来生物入侵的危害。最保守的估计也显示,仅农林业每年最少也有574亿元的经济损失。张文国在接受采访时声称,该办公室目前能够使用的数据与物种报告,只能来自各行业部门的“主动提供”。“我们也想派专人到下面去进行调查,但是没有能力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张文国说,“对于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这一块,我国实行的是分行业管理、分地方管理,对于我们总局下属的这些办公室来说,能做到的只有这些。”在他看来目前他领导的这个办公室能够向公众“透露”的关于外来生物的知识与信息“可能还没有大家知道的多。我们能说的无非就是人家公布了的,媒体炒过了的水葫芦、福寿螺这样的东西了。”

谨慎的行业部门

虽然近年来媒体关于外来生物的报道很多,但是因为有严格的法规,不管是各行业部门还是“生物安全办公室”都不能擅自对某一物种是否为外物入侵,或者是否是危害性生物进行定义,在这方面各部门都表现出了相当的谨慎与小心。

在遂宁市菟丝子事件见诸报端后,省林业厅与遂宁市林业局的相关人士,却坚称“这是否是菟丝子,是否是危害性最大的日本菟丝子,我们并没有正式鉴定”。但在四川省林业厅下设的四川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中,不但有图文并茂的关于该市发现菟丝子、专家现场考察鉴定、该市主管部门清除等事件的报道,还正式公布“受害面积已达2000余亩”。按四川省林业厅林防站一位领导的解释,“日本菟丝子”仅仅是我国农业部门的“检疫性危害生物”,但尚未在中国林业部门列入检疫目标,故而“此事其实应该属于农业部门的工作范围”。记者从中国林业总局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行的检疫新名录中,的确没有找到菟丝子的名字。但事实上,在1992年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中,不但有菟丝子,更是将整个“菟丝子属”全部列入了检疫对象。对此,包括中国环保总局生物安全办公室的张文国处长,也表示难以给出一个更加合理的解释,他认为对此还是应该参照各专业部门自己的标准来执行检疫。

而当记者在遂宁市林业局采访时,却从该局林科站副站长蒲立新处得知,该市出现的菟丝子的来源,最大的可能性在于“城市园林规划部门”。蒲立新表示,由于目前中国仅有成都市一个城市“园林林业是一家”,这导致了不少城市的园林绿化部门与林业部门分别工作。“园林部门会从其它地方输入一些用于城市绿化的树木植被,有些可能对方没有能够提供足够的检疫检查合格证书。我们市出现的菟丝子,就怀疑是从广东引进植物时入侵的。”蒲立新还告诉记者,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他们到菟丝子危害严重的地区进行现场工作会议时,还叫上了市园林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

对此蒲立新表示出了无奈与担心,他认为防范与整治很显然都并非是林业局的工作,可是如何让各行业部门全部调动到一起来对外来生物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他却完全不知道。虽然目前他们已经先后用过了多种农药喷洒,并且砍伐树枝甚至整棵树木焚烧等多种工作,可他与他的同事对于彻底清除该市的菟丝子似乎并不乐观。“如果专家鉴定的结果确实是日本菟丝子的话,根除几乎就是不太可能做到的事情。目前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办法,特别是到了现在菟丝子正在开花,到冬天就要结籽了,一旦结籽后被风带到更远更多的区域,这危害就会更大。”蒲立新表示他们已经想到了能够想到的所有办法,但于2004年最早在遂宁市开发区发现的菟丝子,经历三年并没有在遂宁市消失的现状,似乎已经让他无能为力了。

我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黑名单

(2003年,环保总局和科学院公布)

紫茎泽兰 薇甘菊 空心莲子草 豚草 毒麦 互花米草 飞机草 凤眼莲 假高梁 蔗扁蛾 湿地松粉蚧 强大小蠹 美国白蛾 非洲大蜗牛 福寿螺 牛蛙

历史回顾

1954年中国对外贸易部制定了第一个《输出输入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共有病虫30种。

1966年农业部修改了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删去了10种病虫害,增加了14种病虫害,使当时的进境植物检疫对象增加到了34种。

1980年从原名单中删去7种害虫、2种病害,恢复了玉米细菌性枯萎病和美国白蛾2种病虫的检疫地位,又增加了33种病虫害,使病虫害名单增至58种。

1986年农业部会同林业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1980年的名单又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修订,删去了21种病虫,在1980年新增加的33种病虫害种,这次被删掉的就有16种。

1992年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农业部对1986年的名单又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包括84种有害生物。

 

 

  (本文来源:新生代调查 作者:李东发孙晓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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