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包凌雁 通讯员林学华)市公路稽征部门昨日发布消息,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公路稽征部门2008年度养路费征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本月14日起全市统一开征明年养路费。
目前,我市缴纳养路费有多种途径,车主可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选择:我市所有的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均可到车籍地公路稽征部门的征费窗口缴费,市三区目前有市公路稽征处 (百丈东路936号)和江北征收点 (环城北路东段631号宁波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内)两个征费窗口。此外,非营运车主还可以选择稽征部门推出的两种便民措施缴费,一是到全市各指定工商、建设银行网点缴费 (慈溪籍车辆在指定的慈溪建设银行网点缴费),二是可以到全市所有的建设银行网点(除慈溪籍车辆)签订委托代扣协议实施养路费代扣。
稽征部门提醒车主,为避免缴费拥挤,请广大车主避开缴费高峰,同时,为方便车主缴费,12月29日、30日两个双休日全市征稽机构的征收窗口将照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