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生了多起因交友不慎或轻信网友而引发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案件,其中,网络是这几起犯罪的共同基点,网络成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桥梁,在虚拟和现实之间上演着一幕幕发人深省的人间悲剧。
案例一:轻信网友赴约凶残歹徒下毒手
12月3日傍晚,家住城区的18岁女孩赵某接到网络聊友周某的电话,要邀请她吃火锅,赵某一开始断然回绝,但在周某再三请求和花言巧语的作用下,赵某遂瞒着家人前往指定地点赴约,不想就此踏上不归路。凶残的周某伙同李某在她喝的饮料中投下了安眠药,并趁她药性发作时将其杀害。虽然两名案犯在逃跑过程中被警方抓获,但一条鲜活的生命过早凋谢,实在令人惋惜。
案例二:欲与网友叙情不料却遭抢劫
11月13日下午,在宁波经商的台湾商人王某,禁不住女网友“漂亮宝贝女”的盛情邀请,赶到本市一家饭店与其会面,在共进晚餐后,王某被“漂亮宝贝女”叫来的数名男子拖上一辆轿车,并被带到一偏僻山上遭暴力毒打,歹徒将其身上的16000余元财物洗劫一空后迅速逃离。
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网络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工作、学习、休闲、娱乐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由于它所具有的虚拟性、不确定性,正被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所利用,成为实施色诱抢劫、物色作案目标的一个手段。
思考一:虚拟与现实之间必须有根警惕的弦。
在虚拟的世界中,仅凭几个聊天记录是很难了解对方的,如果有人在刻意编织圈套让你钻,那么你所了解的一切信息都将是虚假的、不真实的。在第一起案件中,歹徒周某在网络聊天时称自己只有21岁,是来余姚做生意的,而事实上,他已经31岁,是一名外地来姚的无业人员。而在第二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漂亮宝贝女”为了让那名台湾商人王某来姚会面,极尽婀娜的视频聊天成为一张威力巨大的邀请函,王某为此踏上了惊悸之旅。所以,人们在充分享受网络带来的迅捷和快乐时,必须多一个心眼,把“警惕”两字始终放在心中,谨慎交友,要清楚地知道寻求“网络激情”的代价往往是巨大的。
思考二:要引导和教育网络受害重点人群——青少年。
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网民很大一部分是18-30岁左右的青少年,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很强,对社会和网络情缘充满着好奇和冲动,朦胧、神秘的网上恋情对他们有着一定的诱惑力。因此,警方提醒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时常提醒他们在虚拟世界当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增强他们的免疫力。要告诉他们,在与陌生人会面前把去向告知家人、朋友,并且间隔一定时间与家人或朋友取得联系,确保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家长,学习一些网络知识,多与孩子交流网络方面的信息,随时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何松文倪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