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小军吴向正)12月14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在中山饭店召开依法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情况通报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正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巫波伦主持会议。
通报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李谦向与会人员通报了“11·9”我市部分货运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
今年11月9日,数百名货运出租车从业人员因对我市有序放开货运市场的政策不满,在个别人的组织和策划下,手持标语,呼喊口号,在解放南路、开明街、中山东路等城区主要道路进行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沿途阻拦过往车辆,致使城区道路交通严重堵塞,数千辆车辆受阻。这些人还围堵市政府机关大门数小时,严重影响了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部分货运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这些行为未经批准,属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反了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我市公安机关立即在现场发布通告,责令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者自行解散并立即离开,并依法采取措施,从现场将翁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强制带离,依法对他们实施刑事拘留。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逐步得到了恢复。
此后,公安机关对这起严重事件立案侦查,经过调查确认,许国良、韩亚萍、胡秀娣、周吉峰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煽动部分货运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作为这次事件的策划者,这四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他们予以刑事拘留。12月13日,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组织策划“11·9”事件的许国良、韩亚萍、胡秀娣、周吉峰,以及翁某,共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据了解,近年来,在我市的一些地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人为达到所谓的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做出了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如有的堵塞道路交通;有的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举行非法集会游行;有的组织超过五人的非法集体上访;有的在集体上访时封堵政府机关大门;还有的集体静坐要挟政府。
为了表明市委、市政府坚决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良好治安秩序、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坚强决心,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个通报会,这向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在宁波,任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坚决打击;任何合理的诉求都应该而且必须通过合法的形式、合法的途径、合法的手段来表达,决不能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依法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是我市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的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广大市民进行普法教育的有效形式。
郭正伟在会上指出,当前我市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统筹协调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各行各业,全体市民都要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积极支持政府依法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共同为建设法治宁波、 “平安宁波”,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安定有序的良好环境。
郭正伟指出,合理诉求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合法表达是社会的基本准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是没有正确行使公民合法权利的具体表现。权利的实现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公共利益为前提,采取违法过激的方式,自己应有的合法权利不仅得不到实现,相反还会侵犯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甚至会触犯刑法。这次被公安机关刑拘,并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5名组织、策划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的首要人员,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
郭正伟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宁波、 “平安宁波”的基本要求,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严格依法调整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同样,人民群众也要依法表达诉求。只有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合理合法的诉求才能真正得到解决,才能在我市形成一个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采取堵路、非法示威游行、五人以上的集体闹访等手段来表达诉求只会使社会陷入一种无序的状态,影响广大市民的工作和生活,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宁波”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郭正伟强调指出,各级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普法工作,让群众学会如何通过合法的形式、合法的途径、合法的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要推行联系点制度,定期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等公益性活动,让老百姓足不出社区就能及时学到法律知识,得到法律服务。
郭正伟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关心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及时排查社会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剑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长华,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等12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通报会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律工作者和市民代表参加。(相关报道见A3、A4版)
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稳定
本报评论员
12月1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通报会,向全市人民通报了5名组织、参与“11·9”非法集会、游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骨干人员的处理情况,同时也向全市人民表明了惩治危害社会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心。
这些年来,因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筹协调,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宁波市社会大局总体上是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常有序,成绩显著,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幸福感也在同步增长。但是,由于我们尚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利益矛盾不可避免;由于我们的工作上还有疏漏;由于少数人的法制意识淡薄,因利益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群体性事件对我市的公共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给各级领导机关的日常工作带来了许多干扰,如果任其存在和发展,势必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这是所有市民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稳定,就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加强社会管理,要做的事情很多。比如,各级党委、政府的干部要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倾听民声、关心民意、关注民情,在制定政策和改革方案时,多听各方意见,尽量减轻对人民群众可能带来的利益损害,从源头上减少利益矛盾的发生。又如,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畅通民意渠道,及时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各尽其责,把各种矛盾尽量解决在萌芽状态。再如,大力推进普法工作,研究普法宣传的特定对象,改进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讲究普法宣传的更好效果,使干部群众都能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从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当然还有就是对敢于以身试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既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也是一次更为深刻的法制教育。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是有深刻含义的。因为,社会安定既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也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前提。改善民生,理应包括改善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社会环境。我们相信,通过对这次违法人员的处理,全市干部群众一定会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珍惜社会的和谐稳定,并为此做出我们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