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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生活耐用品并非越“长寿”越好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19 02:33:4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 燕 通讯员葛荣国)家里的高压锅、电视机使用寿命越长,质量越好吗?市消保委的一项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有64%不知道家庭耐用消费品有安全使用期限。为此,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 “超期服役”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据消保委介绍,生活中发生危险的“超期服役”耐用消费品主要包括高压锅、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彩电、电热毯和电冰箱等。有调查显示,消费者目前仍在使用的高压锅最长的已达23年 (国家规定为8年),燃气热水器最长的达14年(国家规定为8年),在用燃气灶具最长的达16年 (国家规定为8年),彩色电视机最长的达20年 (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8年-12年),电冰箱最长的达21年(无国标,发达国家为13年-16年)。调查还发现,一些家庭仍在使用国家已禁止生产、销售多年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生活用品 “超期服役”会引发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为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关注高压锅、燃气热水器、彩电等生活用品,这些产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后,应及时淘汰更新。二手货市场中,有部分产品是厂家的积压物资,这些产品的使用年限难以判断,消费者在二手货市场购买商品时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市消保委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在彩电、电冰箱、电热毯等产品说明书的显著位置明示生产日期及安全使用年限。对于二手货,有关部门应制订上市前的检测标准,强化管理工作,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