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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型农民实行“年薪”制值得期待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19 02:33:49
  12月16日 《浙江日报》报道,宁波市鄞州区水产养殖大户陈亨亮等8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14日与区政府签约: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民,除按承包面积、经营规模大小每人每年享受1.6万或2万元补助外,还可享受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5项保险,在缴纳的保险费中,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部分由政府专项资金支付。

 

  显然,制定这项制度旨在鼓励涉农专业大学生跳入 “农门”,让他们安心在农村创业,再无后顾之忧。这一待遇之优惠已不低于企业职工,对涉农专业大学生的吸引力可想而知。报道称,云龙镇大学毕业生任仁波前年投资20多万元,承包了40多亩土地种植葡萄,如今有了这份“年薪”和5项保险,全家基本生活已无后顾之忧,于是,她最近把40万元积蓄全部用于扩大生产。可以预见,有这样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扎根农村创业,新农村建设一定大有可为。

 

  人才缺乏是新农村建设的瓶颈因素,培育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这里所说的新型农民,是指那些农村科技创业人才,即居住在农村,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识,整合各种资源创业的示范性、带动性新型农民。具体而言,就是种养大户、加工大户、经纪人等,他们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在农村”,而作为政府来讲,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将他们“稳定在农村”和“吸引到农村”。鄞州区“年薪制”的推出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剂良方,有助于让擅长在农村创业的人才从农村 “长”出来,让涉农专业大学生跳入 “农门”,扎根农村创业。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