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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应届高考毕业考生增加千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19 02:33:4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陈敏 通讯员薛平)记者昨日从市高招办获悉,我省明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已确定,全省报名时间统一为2008年1月3日至5日。按规定,外省户籍学生不得在宁波市参加高考,必须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考报名。

  本省中职学校的原外省籍应届毕业生和外省中职学校的原本省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其户口在我省的可以报考。

  据介绍,明年高考报名继续全面实现报名无纸化办法,报名表由考生自己录入报名信息。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并由中学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往届生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由报名点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录入。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拍摄电子照片。

  据市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估计,2008年我市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将比2007年增加1000余人。

  按市高招办规定,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往届生须在原毕业中学办理报名手续,三区社会考生请于2008年1月3日至1月5日到市高招办(和义路129号)办理报名手续。

  据省教育考试院消息,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艺术、体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考单招、小语种、保送生等)均在2008年1月3日至5日报名,三校生高职(单考单招)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可以接受非本地户口的本省户籍考生报名。报考公安、军事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