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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学法懂法守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19 09:30:3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昨日上午,鄞州区召开依法惩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座谈会,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处理,强烈谴责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认为鄞州区要加大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呼吁广大群众人人学法、懂法、守法,共同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社会的稳定和谐是人民群众生活安定的保障,每个人都有义务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为了一己之利而影响社会安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任何法治国家都不会允许的。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要依法治国,政府要依法行政,同时人民群众也要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只有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合理合法的诉求才能真正得到解决,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才会有保证。而违法表达诉求只会使整个社会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鄞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国定在座谈会上说,市委、市政府召开通报会,向全市人民通报5名组织、参与“11·9”非法集会、游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骨干人员的处理情况,这表明市委、市政府坚决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良好治安秩序、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坚强决心,鄞州区委、区政府表示坚决的支持。王国定说,近几年来鄞州区委、区政府花了大量的精力、物力致力于创建“和谐鄞州”,打造“平安鄞州”,建设“法治鄞州”,使鄞州群众过上和谐、平安、有序的生活。但是目前仍有少数群众为了自身小团体利益,不管诉求是否合法合理,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煽动部分群众聚众闹事,做出了违反法律规定的事,从而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对于这些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部门必须给予惩处。希望那些怀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法不责众”等错误观念的人,千万不要再以身试法。

  王国定指出,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今天来之不易的稳定大局。全区上下都要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共同努力。各级部门要切实关心群众的生活,主动帮助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碰到的困难,对于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的诉求,要千方百计地加以解决。同时,司法、宣传等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对群众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做到人人学法、懂法、守法,通过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诉求,从而为建设“法治鄞州”作贡献。

  发言摘登

  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鄞州区政协委员、宁波福海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毛时涨

  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依法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情况通报会,宣布对5名组织、策划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首要分子进行公开处理,这表明了市委、市政府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良好治安秩序、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坚强决心。我认为,市委、市政府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是非常正确的决策。对企业来讲维护稳定非常重要,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稳定的内部环境,更加需要稳定的外部环境。因此,政府加大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企业界十分支持,当然企业也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鄞州区人大代表、古林镇藕池村党支部书记吴纪芳

  有的人为了一己之利,无视法律威严,或堵塞交通,或举行非法集会游行,或封堵政府机关大门,这些行为冲击了社会公共秩序,破坏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干扰了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损害了投资环境,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理应受到社会的强烈谴责。为了维护当前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只有依法严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才能对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的人产生震慑力,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同时政府部门要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关心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困难。

  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主任蔡祖红

  在“11·9”事件中,一些人怀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法不责众”的错误心理,在个别人的组织和策划下,进行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并堵塞交通,甚至围堵政府机关大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对社会稳定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其中组织、策划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首要分子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这些“货的”司机的诉求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表达和解决。作为律师,我提醒人们今后碰到新问题、新矛盾的时候,要理智从事,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千万不要触犯法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进一步做好对当事人的法制宣传工作,帮助他们通过司法等正当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建议政府部门组建法律智囊团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田 虹

  当我听到一些“货的”司机在“11·9”事件中采取了错误甚至极端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时,感到很震惊。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我认为这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要维护社会的稳定,一定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每一个公民都要参与其中,做出各自应有的贡献。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而每个单位和个人要遵纪守法,通过正当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律师可以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建议政府部门可以选拔一些有经验、素质高的律师,组成法律方面的智囊团,为解决突发性群体事件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性意见。党政机关在制定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方案时也可以让律师们参与。

  企业要积极参与维稳工作鄞州区政协委员、宁波兄弟实业总经理曹其忠

  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除了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市民以外,广大企业也要积极参与其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企业要积极承担起各项社会责任,要从工作条件、福利待遇、合法权益等方面关心员工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要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要管理好自己的员工,引导大家不要采用过激的手段和方法解决问题。另外,企业要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困难家庭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金家漕社区居委会主任周承志

  一段时间以来,作为社区干部,我和其他同志一起挨家挨户地认真做部分“货的”司机的思想工作,劝说他们不要采取堵塞交通、围堵政府机关大门等过激行为表达诉求,许多人听取了我们的意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同时,在社区走访过程中,我们了解到部分“货的”司机的家庭经济比较拮据,在生活上有难处。为此,希望政府部门对于生活的确有困难的“货的”司机家庭,能够通过安排他们与企业结对、发放补助等多种途径给予适当的帮助,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则及时提供救助。

  切实加强社会法制宣传工作鄞州区信访局党组成员李国定

  “11·9”事件是不该发生的事件。有些人之所以采取了堵塞交通、围堵政府机关大门等过激行为来表达诉求,是因为他们首先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其次是他们法制观念很淡薄。有些人法律知识欠缺,平时不注重学习,遇到一些问题,很容易做出违法行为甚至触犯刑律。因此,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同时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出台一项新政策之前,要通过举行听证会、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早地告知群众。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