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9日消息(记者王笑筱)记者今日从全省市级残联理事长会议上获悉,2008年我省将推出加大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的政策。实施对重残人员“单独施保,全额享受”政策。
主要政策内容有:对重度残疾人不以其家庭收入为计算单位,以本人单独列户计算;对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补助额度全额施保;对象为在劳动年龄段内的一级精神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部分)、重度综合残疾,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
浙江省残联理事长陈燕萍出席今天的会议,总结07年全省残疾人工作开展情况,与各市理事长研讨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08年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