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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代表呼吁:及时从源头化解矛盾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12-20 07:32:27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林华奇)昨天,江北区在区政府大楼召开依法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行为座谈会。与会代表呼吁,每个公民应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有关部门应从源头抓起,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谷裕(江北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局长):合理的诉求要用合法的方式来表达,个人维权不能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群体性事件都有一定的社会根源,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将关注民生、立足民情,抓早、抓小、抓苗头,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从源头解决问题。

  王美芳(江北区人大代表、文教街道双东坊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双东坊社区共排摸了13名“货的”司机,他们大多家庭困难,文化程度不高,一些人法制意识很弱。我们对上了年纪的“货的”司机上门家访,关心生活有困难的家庭,送上慰问品;对特困家庭,如患病、失业等人员,及时想办法给他们办好低保;还积极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帮困慰问工作,多倾听他们的呼声。

  徐波(江北区政协委员、工商江北分局个私企业协会副秘书长):这起事件给了我们很多启示,首先有关方面要做好经常性的普法工作,转换他们以闹事解决问题的错误观念;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强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并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及时体察民情;最后,我们协会也要完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息预警、预案和报送制度。

  陈仲高(浙江鄮城律师事务所):《集会游行示威法》明确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在举行日期5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才能行使相关权利。公民必须在法律框架内采取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华山海(江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就我们法院工作而言,一方面在日常接访工作中,遇到集体上访或信访时有过激行为的,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避免矛盾激化;另一方面是在案件的审判工作中,我们将依法处理对社会危害大的各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行为,对情节较轻或有悔改表现的,以教育挽救为主,以宽严相济的司法原则,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