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0日电(记者朱立毅)浙江一家检察机关通过对案件的审查监督,使一起10多年前旧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13年前的1994年9月,吴继荣、叶兆明等人以介绍工作为名,从贵州将三名16岁至17岁的少女骗到浙江省庆元县,并以每人7500元的价格
少女们发现上当后,多方向家乡求救,一个月后,三人被公安机关解救回家。此后,庆元县公安局虽然先后传唤吴继荣和叶兆明,并没收其非法所得,但始终没有对其立案侦查。
2003年6月,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在调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吴继荣和叶兆明等人涉嫌拐卖三名妇女后,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经过长期的侦查布控,终于在2007先后将吴继荣和叶兆明抓获归案,并将这一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庭审中,检察官向法庭提供了大量证据,使吴继荣和叶兆明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吴继荣和叶兆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元和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