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7月1日,广东籍男子林某、何某、彭某三人伙同尚在逃的阿辉、阿阳,几个人精心策划后来到鄞州区管江村,林某、何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故意低速行驶在高某驾驶的货车面前。当货车准备超越时,彭某骑自行车带着原先就手臂骨折的阿辉故意在货车前摔倒,造成交通事故的假象。此时,在一旁行走的阿阳以事故证人的身份出现。当货车司机将彭某、阿辉送至卫生院检查时,林某、何某又假扮成阿辉家属,与高某谈判 “私了”,骗得 “医疗费”500元。
两天后,这伙人又采用同样手段骗得另外两个货车司机现金共3000元。近日,鄞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何某、彭某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厉国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