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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个税起征点提至3000元
稿源: 中国经济时报  | 2007-12-25 07:36:22

  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高还是低?12月23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分组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时,与会人员围绕起征点的修改展开热议。不少与会人员则呼吁更深层次个税改革。

  起征点提至3000元/月为宜?

  “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月为宜。”任克礼委员说。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说,“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减除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

  任克礼表示,粗略算一下,明年人均消费支出就是1800元/月,后年就会超过2000元/月,实际上,此次修改只管一年。“如此频繁的修改,显得不够严肃。”

  2005年年底,基于当时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2007年我国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19030元,月平均1586元,这一数字比2004年高出450元。

  最近一段时间,因物价一定程度上涨,从财税专家到普通百姓,呼吁对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上调的言论越来越多。

  据有关部门测算,把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以后,全国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例会发生一些变化。预计在2008年,工薪阶层有70%左右的人不需要负担个人所得税,只有30%左右的人要负担个人所得税。

  南振中委员说,近年来,我国工薪家庭因衣、食、住、行费用不断增加,已经感到经济拮据。为民生计,如能将减除费用标准再适当调高一点,会受到群众欢迎。

  列席本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吴明楼直言,2000元/月的起征点太低,应该调到2800元/月或者3000元/月。

  有不少委员认为,草案是基本可行的,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从现在的1600元/月调整到2000元/月,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需要,体现了对中低收入群体的照顾,建议这次会议表决通过。

  期待更深层次个税改革

  王宋大委员对“修改太频繁”的建议是,起征点调整的幅度不超过某一个百分比,可以授权给国务院。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缪昌文指出,目前税法规定的超额累进税率不够科学,应调整简化级距,可避免对个税起征点的频繁调整,同时还能减少中等收入阶层的税负。

  个税起征点能否随居民消费支出和CPI涨幅而动态变化,也就是指数化,是近几年舆论一直关注的焦点。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基本消费支出应该包括吃、穿、住,但目前买房支出在我国的税制体系下难以在消费支出中体现出来。我国现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工资、劳务费、财产租赁费等分类计税的办法,这样难以把民众每一项支出都分门别类地计算清楚。此外起征点的设定主要考虑的也仅是城镇居民的支出水平,如果将农民纳入进来,按全国居民的平均支出水平计算,起征点还要大大降低。因此,个税起征点指数化“目前尚有难度”。

  “个税调整应将纳税人供养人口数这个因素考虑在内。”吴明楼代表举例说,“草案没有把家庭总收入考虑进来,比如一个家庭一个人拿4000元工资养活三口人,与一个家庭三口人全挣4000元,也许是交一样的税。”

  “对费用减除标准做临时的修改固然重要,但进行更深程度个税改革更重要。”缪昌文代表说。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就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发表意见称,应加快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适时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谢旭人日前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也表示,明年财税改革重点内容之一是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

  李树文委员建议,要加大个人所得税法的执法力度,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征管工作。

  杜宜瑾委员则表示,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税收基本法。如果税收基本法不出台,税源、税种、税基、税率等怎么定?(中国经济时报孙东辉)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