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设部获中编办批复,正式设置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这是自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4号文件)下发,首次明确把保障住房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以来,在中央部委层面的相应职责调整。
根据中编办《关于调整建设部机构编制的批复》,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的职责一是拟定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二是拟定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和监督、查处等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职责设置中并没有把“两限房”纳入为住房保障司的管理范围。目前,关于“两限房”是商品房还是保障房,尚存争议。
由于此次住房保障职能由原先的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中抽离出来,经过调整,今后的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将专司房地产市场指导和规范,提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
长期以来,全国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一直由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主管,设一名分管副司长,具体工作由住房保障处完成,编制工作人员不超过7人。
对此,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一位官员曾多次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此人力配备实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据本报了解,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成立之际,建设部相关司处人员却已在和正在忙于四处考察、调查和督察各地的住房保障工作情况。
其中部分官员参加了由国务院下派的12个督察组,这12个督察组自12月中旬开赴全国各地,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24号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