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郭靖 海曙记者站许玉芬)通途路西段项目中,跟拆迁方打了两年多“持久战”的拒迁户王某昨天被依法强制搬迁。通途路西段(新芝路至丽园北路)有望年底贯通。
通途路西段项目是“五路四桥”工程组成部分,投资约6亿元,属省重点工程。它建成后,可使海曙西部与江北、江东的沟通更加便利。这个原计划于今年10月底完成的项目因拆迁受阻而迟迟无法通车,不仅使其效益难以发挥,还带来了两三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通途路西段项目拆迁开始于2005年6月,共涉及住宅302户、非住宅23户。到去年底,除昨天被强制搬迁的拆迁户王某外,其余住宅和非住宅拆迁户都已签订拆迁协议搬迁完毕。
据海曙拆迁事务所负责人介绍,一直拒绝搬迁的王某的房屋位于永丰西路,高塘四村住宅底部商铺,建筑面积69.24平方米,用于家电维修经营。按拆迁政策规定,王某如选择货币安置,可得补偿款948068元(一次性过渡费和装修费另行计发);如选择直接安置,可得江北文汇路住宅小区内街4间商铺,总建筑面积114.64平方米,双方按拆迁规定结算差价。但有关人员数十次上门做工作,王某始终不接受上述安置方案。
为此,拆迁部门于2006年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裁决书下达后判令限期搬迁。王某随后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向海曙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10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11月6日,海曙区法院根据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在这位拆迁户门口张贴了强制执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