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余建文) “投保了七年,如今生重病住院开刀,保险公司却拒赔了,真让人想不通。”这些天,家住鄞州五乡的何女士拿着手中不能“兑现”的保险单,直叹气。
投保人:理赔遭拒有想法
何女士是位家庭主妇。日前,她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2000年年底,她和丈夫各买了本市某人寿保险公司的5份重大疾病保险和1份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每年1600多元的保费一直按时支付。今年5月,何女士突发心脏病,在李惠利医院动手术,住院治疗20多天,花去治疗费等7万多元。
9月下旬,何女士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上个月,保险公司传来消息,她的5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不能理赔,最多只能理赔5000元住院险,理由是何女士投保时有隐瞒病史的情况。何女士告诉记者,1990年她患过风湿性心脏病,后来治愈了,那时离投保已经有10年之久。况且在投保前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做过体检,一切正常, “咋现在才翻出陈年老账说隐瞒病史,是不是保险公司有意不想赔付这笔钱呀?”何女士一脸无奈地说。
保险公司:未如实告知可拒赔
上周,记者联系了该保险公司。公司业务部孙副总经理介绍说:何女士患的风湿性心脏病是一种难治愈的慢性病,1990年她发病蛮厉害,还到上海去治疗过。但在投保时,她并没有向我们说明。心、脑、肝、肾等重要器官有疾病,属于重大不健康因素,如果当初事先告知,保险公司对其的体检要求和一般投保者是完全不一样的。
孙副总经理说,何女士的这个病以前就有了,此次动手术是治疗。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隐瞒相关情况,没有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可拒赔。考虑到何女士的实际情况,公司提出赔付住院险,并要何女士和其丈夫退保。
专家:寿险投保“诚信为先”
近年来,人寿保险在宁波发展很快,理赔纠纷也随之增多,比如疾病险的赔付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个新课题,坊间则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说法。某保险公司资深医生楼志墨介绍说,早几年各保险公司热衷于“跑马圈地”,加上业务员素质不高,推出的重大疾病险“各有千秋”,导致不少“问题”保单产生,引发了一些纠纷。去年国家保监局对此统一了标准,情况已大有好转。疾病险之所以出现“理赔难”,很大程度上是投保者对保险条款不熟悉,没有事先如实告知而留下“后遗症”。保险公司赔付审核,是看疾病的发生是否和投保人自身健康状况有因果关系,假如何女士此次是胃病突发,而不是心脏病,就可顺利理赔。
保险的基础是诚信,对寿险更是如此,有关保险专家如是说。道德风险是很多保险公司面临的共同难题。保险律师介绍说,诚信的要求是两方面,一方面要求投保人在参保时要实话实说,不得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另一方面又要求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如实介绍,不能误导客户。这就好比去商场买东西,要让客户看得懂说明书,了解保险条款。只有保险公司恪守“严进宽出”,投保者明白投保,双方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