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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城乡规划法元旦起施行
稿源: 慈溪新闻网  | 2007-12-27 10:21:04

  本报讯(记者孙云东)昨天下午,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举行,我市组织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参加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指出,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有重要指导作用,对于发挥城乡规划对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提高各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加强与推进城乡规划工作。

  据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最重要的内容是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公众参与和规划等强制性内容,不仅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也包括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这意味着城乡二元的体系被打破,城乡规划进入一体化的新时代。

  省、宁波市分别就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作出部署。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