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几年,由于医患沟通不畅引发的医疗纠纷日益增多,而发生医疗纠纷最终受伤害的是患者。”昨日,市卫生局医政与中医处副处长柯春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担忧地说。
据卫生部门统计,自2004年1月至2006年底,我市卫生部门及医疗机构共受理医疗纠纷投诉3763起,其中重大医疗纠纷1419起。在纠纷数量逐年上升的同时,赔偿金额越来越大,近3年重大医疗纠纷赔款累计达到5472.97万元。医务人员被打、医院被砸事件不断发生,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分析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柯春海认为有三种类型:院方在操作上有缺陷,甚至有差错,院方承担主要责任;医患双方沟通不畅,缺乏相互信任,双方都有责任;患方出于某种利益或目的或受人教唆,而发生不理智的行为,患方承担主要责任。
“近几年,因医患双方沟通不畅而导致的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因为相互不信任,一有小矛盾,就容易出大纠纷。而发生医疗纠纷最终受伤害、最得不偿失的是患者,因为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
“《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患沟通制度,设立患方接待场所,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制定《办法》的出发点,就是希望医患双方能坐下来沟通,减少医疗纠纷。”柯春海说。(记者叶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