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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园小区设"谢绝牌"限制外人通行引争议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12-28 03:05:22

  江东明园小区两个大门口都挂有一个“友情提示”牌——— “非本小区住户,谢绝在此过路,敬请谅解”。这块牌子挂了快半年。一些要穿过明园小区走近路的市民认为,此举不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则表示,挂“谢绝牌”是为了加强治安管理,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小区90%以上的业主都同意挂“谢绝牌”。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明园小区附近的一个老年活动中心,很多老年人说,他们住在宁徐路这边,以前要去家乐福超市、送孙儿孙女上学或到朝晖路公交车站坐车等,总习惯穿过明园小区走近路。 

  今年6月,明园小区的一名保安在大门口拦住了附近徐家新村的一位老年人,询问他是否是明园小区的住户,随后要求他绕道而行,不让其从小区内借道。这时,家住明园小区的居民徐安友正好出门,见到自己认识的老年朋友被保安拦住了,上前劝说,他坚持认为小区通道应该开放。由于双方互不让步,为此争吵了起来。过了几天,明园小区的东、西两个门口各挂了一个写有“非本小区住户,谢绝在此过路”的牌子。 

  昨天,宁波和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明园小区物业管理的朱主任向记者解释,以前,物业服务人员对小区进出人员限制较少,进出明园小区的人员相对比较复杂,附近居民经常借道小区内部通道,一些小商小贩也不时路过小区,还出现了电动车被盗等治安问题,很多小区业主有怨言。 

  “这个牌子是经过小区业委会讨论后同意挂上的。”朱主任说,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曾专门为这个事开了个大会,10个参加会议的楼道代表全票同意物业公司以业委会的名义在小区两道门口挂“谢绝牌”。据初步统计,小区90%以上的业主都同意物业挂“谢绝牌”。 

  朱主任表示,作为小区物业部门,必须以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小区出入人员限制也属于物业管理职能的范围,挂谢绝牌也是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提高封闭式管理的水平,有利于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江东区明楼街道朝晖社区居委会恰好设在明园小区内,记者就挂“谢绝牌”一事采访了该社区党委书记张国庆。 

  “社区居委会就在明园,过于限制小区外居民进出是不现实的。”张国庆告诉记者,这件事让他非常头疼,街道和社区都在努力协调。他表示,物业部门有服务业主的义务,设置“谢绝牌”是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社区不好干涉,但如果出现影响辖区居民来居委会办事或给附近居民出行带来不便等现象,社区会尽力跟业主和物业部门沟通。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市民出入明园基本没有什么阻碍,记者先后进出了好几趟,保安也没有阻拦过一次。附近居民也反映,小区保安现在一般也不大会阻拦过路,最多询问一下情况。记者林华奇 

  -律师观点 

  是否存在相邻关系需认定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文献律师认为,在法律上,业主和物业是否有权设置“谢绝牌”限制他人进出小区,这个问题非常复杂,需要具体认定相关情况才能下结论。如果涉及到相邻关系,小区不应限制附近居民通过;如果是物业部门内部管理范围的问题,有所限制并不违法。 

  周律师解释说,如果小区过道是历史上原本存在的唯一过道,争议双方存在相邻关系的,业主应当适当容忍,给予他人一定的通行方便。《物权法》第八十七条在相邻关系上有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处理相邻关系的具体司法实践中,相邻各方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如果小区通道是非正常的封闭过道,不属于公共通道的,属于物业管理范围之内,业主可以提出限制的权利。明园小区的问题究竟是否合乎法律,需要有关部门具体认定。 


明园小区门口挂着 “友情提示”牌。 实习生 王鹏 摄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