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邓少华曹爱方)昨天,市公交总公司开始搬离宽敞的办公大楼,员工元旦起将在旧楼办公。
2005年10月竣工投用的公交总公司办公大楼,位于江东区民安路,高12层,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而旧楼是一幢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5层厂房,位于相对偏远的汽车东站附近的公交车保养厂内,面积约2000平方米。
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公交企业因种种原因亏损严重。据统计,到2006年末,市公交总公司历年亏损累计超过3亿元。
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降低运营成本,方便百姓出行,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了公交综合改革,并决定建立政策性亏损评估和政府补贴补偿制度,2008年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就将达到4.2亿元。
市城管局和市公交总公司在征求职工意见后,决定主动让出新办公大楼。 “大楼整体出租的收入,用于补贴公交运营,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朱德志说,预计每年租金收入至少300万元。
正在忙着搬出新大楼的市公交总公司职工徐柯峰说,新大楼曾是我们公交人引以为豪的形象,搬出去有点舍不得,“但如果这样能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促进宁波公交事业的发展,那也是值得的。”
纳税人的钱就要省着花
昨天,市公交总公司开始搬离位于民安路的12层办公大楼,元旦起,他们将在一幢5层旧楼内办公。都说新年要有新气象,市公交总公司此举就是一种新气象。
就企业而言,虽说钱都是自己赚来的,但花钱也不能大手大脚,而应该精打细算,能省则省。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公交公司属于非盈利性企业,它能花的钱,一是政府财政补贴,也就是纳税人的钱;一是乘客的乘车费。既然其中有纳税人的钱,就应该对纳税人负责,能少花就少花。再说,省下来的钱用于补贴公交运营,就是让利于民,也是好事。
市公交总公司换个地方办公,条件是差了些,但一样可以为民服务,一年至少可以节省300万元,这是对纳税人的尊重,更是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践行,确实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