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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供”将涨,贷款人切记足额还款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29 08:06:1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鹤 通讯员王齐维)年关临近,市人行征信部门提醒市民,如果你在银行办理了浮动利率的贷款,包括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按揭贷款或其他形式的浮动利率贷款,务必尽快主动向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咨询新的月供金额,如果因为未及时足额还款造成了违约,有关信息将被记录到个人信用报告中,如果你的信用报告中的违约记录太多,在下一次办理信贷业务时,可能会给你带来一定的不便。因此,在获得贷款后,要按照自己的贷款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并随时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

  人行今年先后六次提高了人民币贷款利率,加息后5年期以上个人贷款基准利率由年初的6.84%增加到现行的7.83%,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优惠利率也由年初的5.81%增加到6.65%。加息使得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每月还款额随之增加。市人行有关人士介绍,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对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而言,调整后的新利率标准将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从2008年1月1日起,你的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将按照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在加息后,月供将相应增加。以10万元10年期等额本息住房按揭贷款为例,按年初加息前的基准利率水平计算,每月应还款额为1152.86元;而从2008年1月起,同一笔贷款的每月应还款变为1204.31元,也就是说加息后每月要多还51.46元。

  为此,有关人士提醒贷款人,从2008年1月1日起,应按照新的利率水平归还贷款,特别是不清楚自己办理的是浮动利率贷款还是固定利率贷款的客户,以及与银行签订了自动还款协议,银行定期从储蓄账户中扣款的客户,请主动到贷款银行咨询新的每月应还款金额,以免由于还款金额不足,造成还款逾期。如果没有时间向商业银行咨询,不清楚加息后的每月应还款金额,也有简单的办法,那就是在2008年1月还款日之前,在还款账户上多存入20%的金额,就可以避免由于银行不能足额划款影响信用记录。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