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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重点难点热点 扎实做好民生工作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30 07:39:24

  本报评论员

  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强调,要认真贯彻十七大提出的“五个有”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快推进涉及民生问题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更好地改善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这几年来,我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当前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面临的一些新课题还没有深入破题,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多,有些矛盾甚至还比较突出。民生问题,关乎社会安宁,关乎改革发展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不懈地开展解难创优活动,通过抓重点、抓难点、抓热点,扎实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抓重点,就是要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切实加大推进力度。要以实施《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扎实抓好劳动力就业培训,下大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低收入群众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要继续推进大社保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已有社保制度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要坚持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水平,着力完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抓难点,就是要围绕解决当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全力加以破解和推进。难点问题往往是人民群众感受比较深、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但同时又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而难以一下子解决的问题。譬如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和背街小巷治理以及“出行难”问题等。这就更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发扬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勇于直面困难,敢于攻坚克难,切实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力争在解决难点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

  抓热点,就是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力抓好稳定物价房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要高度重视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抑制物价总水平过快上涨;要建立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的力度,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要严格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抓好民生问题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是加快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只要全市上下同心协力、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取得创业创新的新辉煌,谱写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篇章。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