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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000元起征个税 宁波人可少缴60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12-30 07:55:2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周静)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宁波市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士经过计算后告诉记者,不少市民因此每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40~60元。

  个税起征点调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1980年9月1日我国确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800元,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规定执行时间从2006年1月1日开始。

  我市个税收入结构呈纺锤形,月收入3000元至6000元的群体是主要纳税人,相对应的税率是10%~15%,这部分收入群体缴纳的个税约占全市个税总额的四成以上。

  我市现行个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1600元。一旦起征点调高到2000元,那么月收入为3000元的市民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3000-2000)×10%-25=75元,而现在为115元,算下来可以少缴40元;而月收入为6000元的市民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6000-2000)×15%-125=475元,而现在为535元,算下来可以少缴60元。

  根据有关部门的测算,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以后,国家财政将减收300亿元左右,而据宁波业内人士估计,宁波市民一年下来因此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3.6亿元左右。

  宁波市地税局提供的数据表明,这两年全市个人所得税总额并没有因起征点提高而减少。2006年42.47亿元的收入比2005年增加20%左右,2007年预计能够达到的53亿元也比去年增加24.7%左右,个人所得税收入在宁波地方税收所有税种中仅次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