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各级财政用于宁波市农民购买农机的补贴资金达2000余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购机补贴专项资金300万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宁波市财政安排购机补贴、农机更新和推广资金550万元,县(市)、区及乡(镇)财政安排的购机补贴资金约1500万元。根据中央的要求和宁波市的实际,我们把粮食生产机械作为中央专项的重点补贴机具,把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作为重点补贴对象,并扩大补贴范围,将高性能植保机械、粮食烘干机械等列入补贴,同时继续对老旧农机具更新和新式农机具推广实施补贴政策。中央和市补贴资金共购置各类耕作机械、收获机械、插秧机械、植保机械等农业机械935台(套),受益农户及各类农机服务组织720个,直接带动农民投入6000万元以上。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推广应用各类粮食、植保、加工、茶叶、水产养殖机械等新型农业机械6000余台(套),温室、大棚和喷滴管等设施农业装备5866万平方米。农机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加速了宁波市农业现代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