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张某等几名女中学生相约去逛街,她们在余姚城区南雷路上被几名推销员拦住,说有免费体验美容活动,被强行拉到位于余姚太平洋商业街某美容院二楼做美容。工作人员向她们推销各种化妆品,而后强行收取210元费用。做完美容后,同学张某脸部出现红肿等症状。该美容院对张某面部做了几次 “修补”,不料红肿等症状一次比一次严重。无奈,张某去医院治疗,共花去200元医药费。后在老师的交涉下,该美容院退还了150元钱,后在发票背面注明今后与美容院无关。
余姚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取证,发现情况确实如此。而后,余姚市消保委召集消费者和美容院双方当事人进行依法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该美容院退还其余60元美容费,并补偿200元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