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敏) “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辍学。”我市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采用各种帮困举措,仅2007年全市筹措帮困助学经费就达5000余万元,宁波贫困学生基本上做到了“学无忧”。
-免费教育由义务段延至高中段
2006年,我市开始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2007年全市共有62万名学生得以免费就读,免去金额达1.4亿。而从今年9月1日起,免费教育开始由义务段延伸到高中段。
按宁波市《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从2007年9月1日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得到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资助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学生继续享受帮困助学政策和免费享受营养餐政策,中等职业学校除此之外的所有学生,一、二年级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 “两免一补助”对象扩至高中生和大学生
2002年,我市公布实施《关于对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实施教育扶持的意见》,从当年秋季起,对全市14个经济欠发达乡(镇)和6个片区义务教育阶段的3.3万多名中小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助”政策,即免杂费、住宿费和补助其中一半学生的代管费。此举意味着我市在全国率先走上了分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之路。据统计,到2006年底,全市得以享受“两免一补助”的学生已达12万人次,免去的费用总额达6000多万元。相当一部分贫困家庭孩子因为这一政策得以重新走回心爱的课堂。从今年秋季起,资助对象进一步扩大到欠发达乡镇的高中生和大学生。按规定,凡入读本县(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中专、技校)免除学杂费;入读列入招生计划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录取批准的跨县(市)区高中(含普高、职高、中专和技校)免除学杂费;入读列入招生计划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录取批准的民办高中(含普高、职高、中专和技校),按同类型公办高中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此外,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并被录取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给予专科生每学年一次性补助3500元,本科生每学年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为民工子弟设立800万专项经费
在宁波贫困学生不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学的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在我市受到了良好的教育。
据统计,截至2007年9月底,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人数已达21.4万名,比去年增加2.1万名,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12.9万人,占总数的60.26%。初步建立起了政府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机制,形成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学为辅的格局。为让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能“读上书,读好书”,2007年8月,市政府提出到2010年,公办中小学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比例将达到70%以上。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从2007年开始,市财政将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经费,对各县(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在安全设施、师资培训、帮困助学等方面进行奖励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