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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炒股所得,股民顾虑重重
稿源:  | 2008-01-02 13:11:32

  从昨日开始,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全面启动,从1月1日到3月31日是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期,纳税人可以在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也可通过税务部门网站下载申报表。根据修改后的最新纳税申报表,纳税人须将2007年的“股票转让所得”单列出来。但在新年第一天,记者发现,由于操作比较繁琐,同时股民普遍有各种顾虑,打算申报的人不多。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曾要求将“财产转让所得”中的“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单列出来,不过,目前炒股所得暂不征收个税。根据要求,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均应在今年3月31日以前自行纳税申报。

  不过,在新年第一天,记者随机采访了成都一些达到个税申报标准的股民,了解到的情况不容乐观。多数股民认为申报太麻烦,且有一些顾虑。在走访的50位股民中,没有一人表示要去填写该表。

  “不是我不想申报,主要是程序不方便。”股民刘海说,他去年炒股赚了20多万元,但是要准确计算自己从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股票交易所得,看起来简单,其实不容易。首先,炒股软件通常只能查询两三个月的股票交易明细;其次,并非所有的券商营业部都能打印全年的详细交易明细。

  事实上,刘海反映的情况比较普遍。记者使用了目前成都股民比较常用的几套网上交易系统,在“查询历史记录”时,如果输入的期限超过两三个月就无法查询到。据有关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透露,这主要是因为多数证券公司的交易数据都是每3个月分段做一次统计保存。

  而另外一位股民张杰的顾虑则几乎人人都有,他去年炒股有40多万元的收入,但不想自行申报,担心如果来年国家真的对股票转让所得征税,自己有可能成为第一目标。张杰说,如果炒股赚了钱就征税,亏钱时怎么办呢?

  目前,虽然没有任何明确消息称要对股票转让所得征税,但多数股民不想“露富”,成为此项申报的最大难度。据成都商报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