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我市高中段招生继续实行加分降分优惠照顾政策,但在具体的政策性降分和竞赛获奖加分方面都作了较大调整。市教育局昨日公布了今年的中考加分政策。
“现役军人子女”范围扩大
今年继续保留4个政策性降分项目: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降20分录取;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降6分录取;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降6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降6分录取。
同时,把“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师级政治部证明和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降6分录取”,调整为所有“现役军人子女降6分录取”。
体育分值由10分改为30分
中考体育总体上分值加大,由10分调整为30分。取消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教育局主办的田径赛加分项目。其他各项加分分值都有降低。
按新政策,初中阶段起至2008年5月9日止参加城运会、省运会(指省运会、城运会的所有项目)或参加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仅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健美操五个项目)举办的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由原来的加10分,改为加8分。
初中阶段起至2008年5月9日止参加市运会或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仅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沙排)、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武术、蹦技、体操(艺术体操)、重竞技(拳击、举重、摔跤、跆拳道、散手、柔道)、水上(帆船、帆板、皮划艇、赛艇)等14个大项],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由原来的加8分,改为加6分。
2007年5月10日起至2008年5月9日止,参加由市教育局主办的三区属学校中学生篮、排、足三大球比赛,获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由加5分改为加3分,4—6名今年将不再加分。
艺术类加分分值降低
艺术类加分项目不变,但分值有所降低。获省艺术教育委员会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B级证书者加分,由原来的10分改为6分;获省颁小B级证书者加分,由原来的5分改为3分。
7项竞赛活动可加分
市教育局确认可获加分的竞赛活动项目共有7项:
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第11、12、13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发明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及第20、21、22届省教育厅和省科协联合举办);宁波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2005年、2006年、2007年列入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举办的中小学科技活动之中);宁波市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列入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举办的2005年、2006年、2007年科技活动之中);宁波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发明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2005年、2006年、2007年列入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举办的中小学科技活动之中);宁波市中小学生纵横码汉字输入法比赛(列入市教育局和宁波大学联合举办);宁波市中学生劳动技术操作比赛(2006年、2007年宁波市教育局举办)。
在初中阶段到2008年5月9日期间,原“初中阶段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一等奖的加10分、二等奖的加8分”,调整为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
原“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纵横码输入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一等奖的”由原来的加8分调整为加6分。
此外,原科技类中以劳技制作比赛、获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为内容的加分项目,不再包括2008年起获得的奖项。
若考生在同一类别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按最大一项的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竞赛加分以8分为最高限,不累计加分。加分审核手续办理截止日期为5月15日。(记者郑仲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