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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五次纵火发泄私愤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1-04 04:19:2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朱和风通讯员周微 陈剑南)奉化警方1月2日破获一起纵火大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当地警方抓获。通过审讯,王某对连续5次的纵火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去年11月至12月底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奉化西坞街道河道村一带连续发生了5起火灾。其中12月8日晚,小小的河头村竟有两个地方着火,导致村民陈某家的柴房和村老碾米厂3间闲置房及房内轧米机被烧毁。特别严重的是去年12月11日夜、12月27日夜,人为的大火使河头马家庄村民的5间房子、河头村董某的小屋被烧毁。 

  火灾事件接连发生,引起了奉化公安局西坞派出所的重视,该所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查。办案民警通过对每起案件的现场勘查,确定系同一人所为。今年1月初,随着调查的深入,犯罪嫌疑人逐渐浮出水面。当地有人反映,生于1961年的西坞河头村人王某喜欢玩火作乐,平时又对村干部心怀不满,曾多次扬言要在村里弄些“热闹”的事出来。1月2日下午,专案组民警依法传唤了王某。通过突击审讯,王某承认了纵火的犯罪事实。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王某的妻子患病住在亲戚家里。村干部出于关爱,将王某家确定为低保户,享受每月数百元的低保生活费。但是,王某每月拿到钱后就肆意挥霍,常常没过几天就将钱用光。为此,村干部将他的每月低保费交给其姐管理。为了这笔低保费,王某常常和姐姐争吵。其姐一怒之下不再保管他的低保费。村干部为了保障他一家的正常生活,代替保管了这笔钱,规定他每十天到村委会领取一百元作为日常生活开支。王某将村干部的善举视作故意刁难,于是萌生了纵火烧房的念头。 

  昨天,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奉化警方刑事拘留。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