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起,《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正式实施,该规则罗列了近300种情形下的交通事故,并对事故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具体划分。为使全市100多万驾驶员和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这些标准,本报今起推出《红绿灯下·交通事故定责案例》专栏,以具体案例解读该规则。
交通案例:醉酒骑车横穿马路
昨天上午,拿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躺在病床上的王某后悔不已。他因为上个月醉酒骑车横穿马路,与一辆出租车相撞而受伤,被交警判定与出租车司机承担同等责任。
上月17日中午,王某和朋友在外面吃饭,喝了不少酒。下午2点40分,他骑自行车沿江北范江岸路前往翠柏路方向。到繁景花园附近时,他看前面没车,就骑车上了机动车道,准备横穿马路。这时,一辆出租车从后面驶来,其车头右侧与他的自行车相撞,结果造成王某受伤,两辆车都有不同程度损坏。
王某为此腿部骨折,耽误了工作,且要承担事故一半的责任。出租车司机陈某则因为遇到情况采取措施不当,也要承担一半责任。交警解读:
江北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杜项权说,这起事故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路段上同方向行驶时发生的,事故现场无过街设施,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发生事故。根据《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规定,若非机动车处于稳态,或者非机动车虽有突变行为但易被发现的,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规定,非机动车有突变行为且不易被发现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若机动车处于静态,则非机动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机动车未违反右侧通行规定,非机动车处于稳态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非机动车有突变行为的,非机动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若机动车从机动车道外驶入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非机动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陈某驾驶出租车没有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但他遇到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而王某骑行的自行车也无突然改变行进方向的突变行为出现,但他有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并在横过马路时没有下车推行的违法行为,因此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记者张贻富通讯员周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