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林伟通讯员王人扬)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去年11月底我市推出2501套限价房,共有16655名市民申请购买,其中8202人的申购申请被市建委成功受理。经各区相关部门审核,最后核准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剩下7565户。经评分,1991人被确定为准购者,另外510套房子的主人将从646名申购者中摇号产生。这是我市首次通过评分制办法确定限价房准购对象。
根据《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和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对7565户申购对象的住房情况、落户时间、家庭结构、婚龄等5方面进行了评分。5项得分之和,即为申购对象的总得分。
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市建委划定了准购分数线:小套型60分以上为准购对象共334户,60分的同分数对象共538户;其他套型60分以上为准购对象共1657户,60分的同分数对象共108户。
同时,根据可供房源情况,同分数(60分)申购者将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准购对象。此次推出的限价房小套型房源数量为770套,其他套型为1731套。因此,538名得分60的小套型申购者将摇号确定436套房源的归属,108名得分60的其他套型申购者则“争夺”74套其他套型的房源。
同分数对象公开摇号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于下周公开进行,结果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准购对象全部确定后,将在《宁波日报》上统一公示,进一步征求市民意见,如有异议,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其设立的办理处反映。
这些准购对象在10天的公示期内没人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话,将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签发《购买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准购证》,再以《准购证》号码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
本月下旬左右将进入最后的选房、购房阶段。届时,准购家庭可持《准购证》和选房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按购房顺序号依次到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售房处)直接选购住房,签订购房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签发的《准购证》只适用于购买当批可供住房的房源,逾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