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张文胜通讯员朱莲爱)这几天,五乡镇企业陆续与职工签订新版劳动合同,但也有个别企业主还存在侥幸心理。1月4日,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劳动仲裁的周建国提醒用人单位:如果试用期结束后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心吞下苦果,须谨防有些人以未签劳动合同为名,恶意索要二倍工资。
据介绍,前几年,五乡镇绝大部分企业都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也有一小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不愿签劳动合同。周建国说,按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必须支付二倍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在试用期满后,要果断作出留用还是不留用的决定,对留用的职工要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那就要跟他们解除劳动关系,以免日后发生劳动纠纷。目前,有个别别有用心的求职者,他们以种种原因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千万不要纵容,更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单位因此可以节省部分社保费用,说不定这些人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索要二倍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对不愿签劳动合同的求职者要说“不”。同时,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确认职工的真实身份,并让职工本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