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凌晨,江北白沙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台州在甬经商的老板贾某的报案,称家里的保险箱被人打开,20万元现金和价值10万元的金银首饰被盗。江北刑侦大队和白沙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对此案开展侦查。在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贾某家的房门和保险箱的门均没有被撬的痕迹,初步确定为熟人作案。通过排摸,贾某表姐的丈夫谢某有作案嫌疑。1月5日,专案组民警将谢某抓获,通过审讯,他承认了自己精心 “克隆”亲戚贾某家的钥匙,趁贾某回台州老家之际入室盗窃作案的犯罪事实。
原来,谢某的妻子与贾某系表姐妹,谢某也从台州来到宁波,年薪有10万元,还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两家平时关系很好。但是,谢某看到亲戚这么有钱,心里有失落感。半个月前,他去贾某家时,看到贾某将一串家里的钥匙丢在桌上,就拿到锁店配了一套。有一天,他趁贾某家里没人,入室盗走了一万元。元旦期间,他获悉贾某和丈夫回老家,就趁机入室,轻而易举地打开床头柜、衣柜和保险箱,盗走20万元现金和价值10万元的金银首饰。为掩人耳目,他将价值30万元的钱财装在一只黑色塑料袋里,然后瞒着另一位老乡,放在他家废弃的床底下,还将一万元钱藏在自己工作单位的垃圾桶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