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沈孙晖通讯员毛春华苏利滨)陈某现在很后悔:因为一条小狗的归属问题,他和张某之间发生了纠纷。结果陈某酒后冲动之下,一脚踢在了张某的肚子上,不料38岁的张某已怀孕40多天。对此,江东东柳派出所民警表示,如果张某不幸流产,陈某将为此负刑事责任。
据民警介绍,张某在江东惊驾路开了家店,养了一条像狗熊般的黑色小狗。十多天前,小狗走失了。两三天前,朋友告诉张某,在幸福苑小区看到一条小狗,很像她原先养的那条。随后,张某到幸福苑小区寻找,发现了那条狗。她认为这条狗就是自己的,便带了回来。
幸福苑小区的陈某发现狗没了,找了两三天时间。前天,他听朋友说惊驾路一家店里的狗很像他那条。当晚,陈某和朋友喝完酒后,一起来到张某店里。当时,张某正把狗抱在手上玩。陈某看到后二话不说,一脚踢在了张某的肚子上。张某往后退进了房间,她丈夫赶紧出来问怎么回事。
此时,张某大喊肚子疼。原来,她已怀孕40多天,38岁的她好不容易怀上了孩子。东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了现场。张某随后被送到医院检查,发现下身出血。民警告诉记者,张某是否会流产现在仍无法确定,还要观察几天。
昨天,陈某对民警表示很后悔,他不知道对方是孕妇,加上当晚酒喝多了,冲动之下才做了错事。但民警告诉记者,如果张某流产,陈某将负刑事责任。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