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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今年物价工作重点是关注民生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1-12 03:47:3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孙美星通讯员李献增)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收费政策;贯彻执行常用低价药的统一销售价格政策;认真落实商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制度……记者昨天从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我市的价格工作将紧紧围绕教育、医疗、住房等热点的价格矛盾进行。控制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今年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把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确保2008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全国、全省水平,力争不高于我市2007年实际水平。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高于宁波市的县(市),今年要控制在2007年宁波市涨幅之内;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宁波市的县(市),今年要力争不高于当地的实际涨幅。民生价格问题是重点 

  民生价格问题是今年价格工作的重点,今年将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环境等问题。教育方面,将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的各项措施,坚决制止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等名义乱收费,免收符合条件的民工子女的“借读费”,实施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政策。严格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收费政策,规范公办高中段及民办学校代办服务收费,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收费清理整顿工作等。 

  在医药价格管理方面,我市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分期分批调整不合理的药品价格,鼓励低价药的生产和使用。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扩大招标采购范围,改进医疗机构药品分类作价办法,不断降低药品价格水平。同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逐步体现技术服务价格,完善社会卫生服务价格体系,促进社区卫生事业发展。 

  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也将成为今年物价工作重点。今年,我市将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的调查研究,从严控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加快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同时还将研究商品房价格监管办法,认真落实商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制度,严格禁止擅自价外加价收费,规范住房交易价格行为。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