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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祛斑王后昏迷 经消费仲裁获得赔偿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1-12 09:12:47

  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楼薇娜)家住镇海的马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花12元钱买的一瓶祛斑王,在使用几小时后却使她严重过敏,陷入昏迷状态,幸亏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昨日,消费者得到了合理的赔偿。

  去年12月底,镇海的马女士路过鄞州姜山镇某化妆品店,在该店营业员的推荐下,花12元钱购买了一瓶祛斑王。回家后,马女士也未看使用说明,就直接往脸上涂抹,没想到几小时后,马女士开始觉得满脸火辣辣的,一照镜子才发现自己已经满脸红肿,眼睛也因为周围肌肉的肿胀而睁不开了。不久,马女士又出现了头晕、恶心、四肢无力的症状,最后马女士陷入了昏迷状态。幸亏下班回家的女儿及时发现,将她送到医院抢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经医生诊断,马女士是使用化妆品后引起的严重过敏性皮疹,为此花去医疗费2823.88元。

  治愈出院后,马女士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姜山,向出售祛斑王的化妆品店交涉,要求该店赔偿其全部医疗费用,却遭到店主拒绝,马女士于是求救姜山消协分会。消协人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建议马女士通过仲裁途径为自己维权。后经消费仲裁,由于马女士在使用该产品时未按照使用说明进行过敏性测试,也存在一定过错,所以裁定马女士自行承担医疗费500元,但马女士的过敏症状主要是由于祛斑王本身的质量原因引起的,所以化妆品店承担马女士医疗费的其余部分2323.88元。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