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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2507户困难户住上新房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1-13 06:46:15

  中国宁波网讯(孙吉晶赵 科卢萌卿吴明华)去年底,随着最后一批22户困难户搬入新房,慈溪市农村住房救助工程目标顺利完成,共计发放救助资金2551.3万元,2507户农村困难户住上了新房,受益人口5686人。 

  为了使农村困难群众居者有其屋,2006年初,慈溪市出台了《关于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进行住房救助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主导、慈善救助、各级参与、个人适当负担”的原则,全面对农村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并将补助标准从原来的2100元/人提高到8520元/人。 

  救助采取新建、扩建、修建、置换等方式进行。对无房户采取新建或置换的方式,对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到12平方米的缺房户,采取扩建或置换的方式。救助资金由市、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个人四级负担,其中个人只承担10%。村(社区)负责落实建房用地和义务帮工、通水、通电、通路等所需资金。救助对象的建房收费免除各种行政事业性规费。该市还把好资金发放关。市镇二级救助资金的发放,都进入村经济合作社账户,工程开工时由村支付给救助对象50%,其余待房屋验收合格后付清,并建账立册,接受群众的监督。当年,慈溪市共建设房屋2135间6.3万余平方米,让1172户2554名困难群众住上了新房。 

  去年,慈溪市政府继续把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列为重点实事工程,并把新增的农村低保户、因灾倒房户和其他困难群众也列入住房救助对象。据统计,该市累计发放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金2551.3万元,其中,新建(拆建)房屋1688户3290间67531平方米,修建房屋800户1654间57890平方米。周巷镇周邵村村民姚珠芬长期患病,一家原来居住在将要倒塌的两间平房,在政府和亲友的帮助下,建起了两层三间楼房。目前,慈溪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完成了消除无房户、解决危房户、改善缺房户的目标。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08年起,他们将把住房救助纳入日常工作,发现一户,改造一户。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