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类型:同向行驶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碰撞
现场环境:单向有两条及两条以上机动车道
单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或混合道路
形态之四:后车与前车追尾碰撞。
责任分配:后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前车若有过错承担次要责任,若无过错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当后车与非正常减速的前车追尾碰撞时,前后车承担同等责任。
当后车与正常停车的前车追尾碰撞时,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前车不承担责任。
当后车与违法停车的前车追尾碰撞时,若视线良好能及时发现前车的,后车承担主要责任,前车承担次要责任;若视线差不能及时发现的,前车承担同等以上责任,后车承担同等以下责任。
形态之五:前车倒车与后车碰撞。
责任分配:前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后车若有过错承担次要责任,后车若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见图(1))
形态之六:前车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的过程中与后车发生碰撞。
责任分配:前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后车若有过错承担次要责任,后车若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在后车具有未保持安全距离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形下,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见图(2)) (记者屠传宏文/图)
注:图解《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将在每周一、三、五在《资讯·提醒》版陆续刊出。
(出现版面变动等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