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沈朝晖)记者从市人事部门获悉,原定于2007年12月31日截止的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工作,现已延期至2008年1月31日止,2005年1月1日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宁波生源毕业生,可抓紧时间到户籍、档案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未就业登记,并享受相应的服务措施和政策待遇。
据悉,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办法是我市自2006年起实施的一项促进未就业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措施。办理了未就业登记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免费人事档案管理、各类人事代理、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市场应聘洽谈、职业技能培训、推荐见习、就业。家庭生活困难的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符合 《宁波市困难家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办法》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临时生活补助,现行标准500元/月,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每年有相当部分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未能实现就业,其中2007年宁波生源毕业生有近4000人未就业。但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未就业毕业生没有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未就业登记,也就无法享受相应的服务措施和政策待遇。
人事部门还提醒未就业毕业生,在办理未就业登记时,毕业生的户籍和档案应在一地,如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不在一地的,应当先将档案转到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有关未就业登记的详细办法和登记后享受的优惠政策、服务等,可登录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 (www.nbbys.com)或宁波人才网 (www.nbrc.com.cn)人事代理专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