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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劳动争议案九成多以职工胜诉告结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1-16 07:24:50

  中国宁波网讯 (汤碧琴刘震单玉紫枫)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去年我市劳动仲裁机构办结的7055件案件中,用人单位胜诉的仅为588件,所占比例只有8.33%,九成以上以职工胜诉或部分胜诉告终。劳动仲裁部门分析认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导致我市劳动关系不规范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用人单位,减少劳动争议的根本出路在于规范企业用工。

  据悉,去年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达到2.04万件,其中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7101件,同比上升9.52%;乡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机构共调解处理了劳动争议1.33万件,同比上升19.86%。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劳动用工规范力度,但劳动者权益被侵事件仍时有发生,从案件的申诉主体来看,劳动者申诉仍占绝大多数。去年我市用人单位申诉的案件只有148件,仅占总量的2.08%;而职工申诉的却高达6953件,占总量的97.92%。去年全市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申诉标的3.64亿元,实际处理标的1.44亿元,其中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63万元,为职工追回经济损失则高达1.43亿元。

  从去年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案件看,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成为争议焦点,占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六成以上,超过了以往的工资、工伤争议案件。去年全市劳动仲裁机构共为职工追回社会保险费2968万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787万元。劳动仲裁部门认为,这不仅体现了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增强、我市清欠工资和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力度的加大,也反映了企业劳动用工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劳动仲裁部门的数据表明,去年我市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中,涉及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要占97%。劳动争议发生率总体上呈现“北高南低”的态势,其中北仑区、鄞州区和市本级分别超过了1000件,余姚市达到600件,海曙区接近500件。增强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已成当务之急。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