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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溪口许江岸村有条特殊的村规民约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1-16 13:38:26

  中国宁波网讯 “阿拉村前小溪坑里的鱼儿又多起来了!”昨天,奉化溪口镇许江岸村村民张先生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打来电话。他说,鱼儿多起来归功于村里有了禁捕令,还有个“溪坑鱼专管员”。

  这事还真新鲜,昨天,记者因此来到了溪口镇许江岸村。在村委会办公室,记者看到了这样一条村规民约:禁止捕捉溪坑鱼…… “这是去年8月才写进村规民约的。”值班村干部告诉记者,以前,许江岸村前长达450米的门前溪里,有成群的溪坑鱼在水中嬉戏,城里来客对这里环境一直赞叹不已。可近年来,随着农家乐的兴起,溪坑鱼上了餐桌,成了农家餐馆招牌菜,收购价也越来越高,许江岸村门前溪里的溪坑鱼遭了厄运。前年开始,几乎每晚都有人到门前溪滥捕溪坑鱼。去年上半年开始,门前溪里已难寻溪坑鱼踪影了。

  村民们告诉记者,起初,捕鱼人在小溪里一次能轻松捕到10公斤溪坑鱼,后来减少到一天下来也只有几公斤,而且大鱼越来越少。鱼少了,捕鱼人就改变捕捞方式,先是用鱼网,后来则多用电瓶捕鱼器,甚至还有人用药物毒鱼,连溪流也受到了污染。

  去年8月,许江岸村多数村民要求保护溪坑鱼,很快,村规民约里就新添一条:禁止捕捉溪坑鱼。规定还附带着处罚条例,捕溪坑鱼一经发现处罚500元。村里还专门为这一规定设立了一名“执行官”——— “溪坑鱼专管员”。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门前溪,看到一群群拇指大小的溪坑鱼在溪里游来游去。 “只要环境良好,鱼儿很快就会多起来的。”被村委会指派为“溪坑鱼专管员”的张明雷正在溪边巡查,他告诉记者: “自从村里有了规定后,村民都不下溪捕鱼了,外面来的捕鱼人怕挨罚,也不敢来捕了。现在,我是边管鱼,边收拾溪里的垃圾,把小溪的环境弄干净了,鱼儿就更多了。”

  对许江岸村的这个村规民约,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非常赞赏。 “用电瓶、农药滥捕溪坑鱼必须打击,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着困难,主要是溪流范围太广,而执法力量有限,且主要精力放在海洋监管上。用村规民约来禁止滥捕溪鱼,设立‘溪坑鱼专管员’,说明村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增强了。”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负责人说。(记者王景波通讯员徐华良)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