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王霞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已经结束,我现在最想的就是能早点拿到钱回家,可企业和县有关部门都迟迟不予解决。”1月14日早上,来自贵州的民工欧师傅很是着急,拿着一张劳动能力鉴定书来到新闻中心。
据了解,现年45岁的欧师傅在我县某家机械厂从事冲床工作,是2007年7月8日受的伤,在县中医院医治到10月5日才出的院,2007年12月份被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欧师傅说,他现在的右手食指没了,大拇指和中指活动不灵活,明年已不准备回到宁海打工了,加上临近年关和老家远在贵州,所以想最好能在回家过年前拿到补助金,可他多次找企业和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均没有什么效果。
1月14日下午,记者与他一起来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后走访了劳动争议仲裁科和社会保险科,工作人员的意见是,想早点拿到钱回家的心情可以理解,由于欧师傅有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欧师傅按规定可以拿到一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要企业按工伤保险规定把材料上报后才能从县工伤保险基金中划转,最早要到今年2月份以后;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企业自己承担,一般是先协商再仲裁,最后还不行上法院,时间更是无法确定,并希望欧师傅最好能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一般从工伤认定到最后拿到钱,都要5至6个月左右。”一年下来起码办理了好几十起类似案件的湖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驻宁海办事处的王希明告诉记者,这其中的程序和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很是烦琐,不专业的人根本就很难着手,就比如他最近手头在办理的一个劳动争议仲裁案子,光申请材料就是厚厚的十几张纸,而欧师傅手头上的材料基本没有。王希明最后表示,他愿意给欧师傅提供相应的帮助,但要想赶在年前就拿到钱的愿望实难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