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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注册新公司5家 劳务派遣行业成新宠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1-18 11:46:46

  中国宁波网讯相比其他行业,劳务派遣在我市一直不热门。然而,今年年初,这一行业却突然引来关注。 

  “最近,不少人前来咨询开办劳务派遣公司的事。”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他统计,新年以来,全市已新注册成立了5家劳务派遣公司。而之前的10多年间,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总共也只有37家。 

  劳务派遣公司为何会成为投资新宠? 

  记者昨天对几家新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了采访。 

  “业务不是问题,现在关键问题还是在于能找到更多好的、相对稳定的务工人员。”宁波市鄞州汉祥船舶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称。张先生来自慈溪,1月9日,他携50万元注册资金,在鄞州“扎起了帐篷”。 “公司才成立,业务就排得满满的。”现在,最令张先生担心的却是务工人员不足。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几乎每一家新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对前景表示乐观态度,并称将扩大劳工的招募力度。一位投资者甚至向记者透露,春节后,他准备去贵州、四川等地去跑跑,最好能找到那里的一些劳动技能培训学校,和他们“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提供商机?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的投资者表示,宁波部分用工行业所表现出来的持续活力,是他们看好劳务派遣行业前景的主要原因。“尤其是近年来宁波船舶制造、纺织、物管等一些服务行业的迅速发展,为市场带来了大量的临时性的劳务需求。”一位投资者称。 

  “新劳动合同法从今年开始施行,给劳务派遣公司带来了巨大商机。”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投资者称,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国内民营企业普遍感到用工成本增加不少,于是,一些企业业主把眼光投向了劳务派遣公司。 

  “我们养员工,客户用员工。我们正好迎合了一些民企‘不求所有,只求所用’的想法。”这位投资者称,成为他们客户的民企一般来说一年中业务淡旺季较为明显,这些民企常年供养大批工人并不现实,于是企业选择在旺季劳工需求量大的时候出钱向劳务派遣公司临时要劳工,而劳务派遣公司则可以通过向企业收取费用和合理安排劳工工作以获得赢利。 

  一些新规定投资者需关注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但投资者同时也应注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关方面对劳务派遣行业也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一负责人提醒。 

  事实上,工商部门最近已提高了对劳务派遣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规定从2008年起,新办劳务派遣单位应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同时,原有劳务派遣单位应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和增资事项。 

  并且,新劳动合同法中更对劳务派遣作出了必要的规范和限制,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劳务派遣单位认定为用人单位,应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为了防止一些不法企业利用劳务派遣逃避义务的情况发生,新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承担对劳动者损害的连带责任;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记者周立明) 

  新闻备忘: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劳动派遣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