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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摩托车“撞伤”后欲敲诈 5000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1-19 01:27:29
  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戴素君 马江领 记者杨绪忠)昨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欧某和阎某等3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1月5日下午,贵州人张某骑自行车带着老乡阎某至余姚市丈亭镇瓦窑西路时,与付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刮擦后倒地,两人均未受伤。但张某和阎某却心生歹念,阎某假装受伤向付某敲诈钱财5000元。付某当然予以拒绝。于是,张某又打电话叫来另一老乡欧某,3人采用扇耳光、脚踢等暴力手段,一定要付某拿出5000元,并阻止付某报警。付某被逼无奈跪地求饶,3人便拿走付某身上的100元钱,强行扣押付某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并要其于次日用5000元钱去赎。此后欧某和张某多次打电话向付某敲诈,最后双方商定由付某拿2500元到丈亭镇渔溪村大头酒店门口交钱。1月8日,当张某前去取钱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阎某和欧某也于当日被抓获。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