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这几天,我市889个义务兵家庭陆续领到了按新标准发放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新标准自去年开始执行,分别为:城乡义务兵每户每年9300元,西藏兵每户每年2.79万元,比原标准平均提高了91%以上。
为进一步巩固双拥模范城成果,密切军地关系,支援国防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近年来,我市多策并举做好优抚工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让优抚对象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去年一年,全市共发放优待金912万余元。
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我市切实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相关政策落实工作。经过上门走访、查阅鉴别档案材料、张榜公布等途径,确认参战参核人员260人,自去年8月1日始,按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300元生活补助费,让参战参核人员备感温暖。
为让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有保障,去年,我市先后两次调整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在职)残疾军人等1050余名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标准和一至四级在乡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新增抚恤定补费200余万元。去年,我市还出台了《余姚市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实施细则》,按照细则,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标准比原来提高了10%——20%,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贵现状。 (金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