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杨绪忠通讯员陈饰)“都快一个月了,小区一直没有物业管理!”昨日,镇海城区的中大新苑小区的王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他们小区因物业公司撤走而面临管理真空。
原有物业公司因亏损而撤走
记者了解到,中大新苑小区是2000年建成的,共有364户居民,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小区。据小区居民介绍,从上月底开始,承担小区管理职责的四方物业公司,因为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而且收费标准偏低出现比较大的亏损,只好退出这个小区的经营,十多个管理人员全都撤走了。小区的保卫和日常维修工作一下子没人管了。这个月来,入夜后上门推销人员突然增多;横穿小区抄近路的人也多了;一些住户家里出现水管漏水、电路不通等问题也只好到外面去找人来维修了。
物业费收缴问题是关键
中大新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周先生告诉记者,出现这样的局面,主要原因是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而造成的。他举例说,四方物业公司入驻的头一年,小区物业费的收缴率达到100%,以后逐年递减,到最近几年收缴率都不到70%,这使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出现了问题,也影响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服务质量上出现了问题,而这又使小区一部分居民产生了怨言,继续拖欠物业管理费用,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记者看到,在蛟川社区给小区居民发出的通告中,仅去年一年,物业公司的亏损额就达到了2万元。四方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原先制订的0.20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也是偏低的,公司在服务方面已非常尽力了,但由于中大新苑小区规模很小,该收的费用又收不上来,不但没有效益,反而好几年亏损,所以只好借上月合同到期而撤走。
新公司若接手,需各方支持
那么,问题如何解决呢?“与城区其他小区相比,0.20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的确偏低了,如果物业公司每平方米涨上0.10元也在合理承受范围内。”家住19号楼的一名业主赞成涨价,同时建议对拒交物业费的一些业主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提高收缴率,以吸引新的物业公司进驻。
而不赞成涨价的业主也有自己的说法。部分业主反映说,听说政府部门对城区内其他小区进行物业补贴,不知他们小区是否也能享受这一待遇。
对此,镇海区物业办相关负责人答复说,只有在1998年前基本建成的老小区,其物业办公用房未按规定配置到位,政府部门会予以适当的物业补助。但中大新苑是2000年以后建成的新小区,因此不能享受这个补贴。该负责人表示,作为市场化经营小区,四方物业公司在该小区遭遇了收费率低、业主停车不愿支付停车费等收费“瓶颈”,因此无法维持运营。妥善的解决办法是业主委员会经过协商后,选择一家合适的物业公司进驻。
据记者了解,目前,蛟川社区和当地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争取早一点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