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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首例物权法维权案判决
稿源: 奉化日报  | 2008-01-22 08:59:43

  奉化新闻网讯(见习记者林琳记者沈珞)一烤鸭店老板把主卧房改建成冷库,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5名业主将其告上法庭,市人民法院最近判决了此案。

  陈某是烤鸭店的业主,由于经营需要,2007年4月她将位于锦屏街道南山路上的住房主卧室改建成了冷库,用于储藏冷冻禽类。冷库发动机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与陈某住上下楼的业主们曾打市长电话反映了该情况,当时环保、城管等部门核实情况后建议他们向法院起诉以便执行。但由于在起诉中,被告陈某将外置压缩机移到自家小间,为主卧室浇筑了水泥底座,并安装了隔音板,把噪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业主们因证据不足只能撤诉。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虽然这个降噪措施让噪声小了,但是冷库发动机启动的时候,整栋墙就会剧烈震动,让他们无法好好休息,而由于噪音未超标,他们当时苦于无实据可起诉。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实施,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根据这一条款,王女士等5名业主再次将陈某告上了法庭。法院证实,被告陈某将主卧房改建为冷库的行为从目的、规模、储存内容来看都超出了家庭自用范围,且此改建行为未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所以勒令其限期拆除冷冻设施。

  拖了9个多月的主卧改建冷库问题最终得以解决。审判员仇飞龙告诉记者,这是我市首例用物权法来维护自身权利的典型案例。案子判下来后,业主们告诉记者,多亏了物权法,他们总算能睡上一个好觉了。

【编辑:庄伊岚】